彭海几次试图打断或反驳,都被陈默用更严谨的法律条文和更扎实的证据轻松挡回。
面对师兄滴水不漏的攻势和那股无形的压迫感,彭海的额头渐渐渗出汗珠,节奏被打乱,辩护显得越来越力不从心。
他甚至能感觉到身旁苏明玉的身体逐渐僵硬,那股强撑的镇定正在迅速瓦解。
最终陈述阶段,苏明玉在审判长的允许下发言。
她脸色苍白,失去了往日所有的锋芒,声音干涩地念完了彭海为她准备的稿子,承认了错误,向叶晨道了歉。
但这份道歉,在铁证和陈默凌厉的攻势映衬下,显得如此苍白无力。
休庭合议后,审判长当庭宣判:
“被告人苏明玉,犯故意伤害罪,判处有期徒刑八个月;犯寻衅滋事罪,判处有期徒刑六个月。数罪并罚,决定执行有期徒刑一年。”
法庭内一阵轻微的骚动。
审判长继续宣读:“鉴于其到案后能如实供述主要犯罪事实,当庭认罪悔罪,其代理律师已代为赔偿被害人部分经济损失,并取得被害人一定程度谅解。
(注:叶晨在民事赔偿部分接受了赔偿,但在刑事部分坚持不出具谅解书,法庭将此作为酌情考量因素),其行为虽恶劣,但未造成更严重后果,符合适用缓刑的条件。”
“故,判决如下:对被告人苏明玉宣告缓刑一年六个月。(缓刑考验期,从判决确定之日起计算。)”
“此外,被告人苏明玉应于本判决生效之日起十日内,赔偿被害人叶晨医疗费、误工费、护理费、精神损害抚慰金等共计人民币二十八万七千元。”
法槌落下,一锤定音。
苏明玉站在那里,身形微微晃动。虽然避免了即刻的牢狱之灾,但“有期徒刑一年,缓刑一年六个月”的判决,意味着她身上背负了实实在在的刑事犯罪记录!
这是一个永远无法抹去的污点,将伴随她一生,对她的职业生涯、社会声誉造成毁灭性打击。而那笔巨额民事赔偿,更是雪上加霜。
她输了,输得一败涂地。不仅要在缓刑考验期内小心翼翼,遵守规定,失去了很大程度的人身自由,更在名誉和财富上付出了惨重代价。
她试图用强势和手段压服叶晨,最终却将自己拖入了更深的泥潭。
彭海颓然坐下,虽然争取到了缓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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