到了谢道新和韩敬东面前,开口道:
“二位领导,我刚才调了一下卷宗,发现了这么个事儿。一九九二年十二月四号,在路南矿区发生过一起抢劫案,符合白玲交代的情况。
当时他们抢的是工资款,一共是十八万,刚从银行取出来的、连号的钞票。当时矿上的一个采区发工资,矿上的会计就带了三个人,去西山矿财务科领这笔工资。
领了以后装在一个黄色的帆布包里往回走,其实财务科离办公楼之间距离不是特别远,结果就在这个路程当中,被他们抢了。
当时被抢的这几个人没遭毒手,经过他们的辨认,参与抢劫的这几人的体貌特征和1.28犯罪团伙基本一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