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568章,同态复仇!
在特搜本部的门口,黑川哲郎议员没有倒下,他像一尊瞬间被风化的石像,僵在原地。他张著嘴,却发不出任何声音,只有眼泪无声地、汹涌地从他空洞的双眼中奔流而出。
当听到中泽刑事课长以最简要、最克制(却依旧无比残忍)的语言描述了现场的惨状,尤其是那个福马林罐子时—
这位在政坛上翻云覆雨、意志坚定的男人,喉咙里发出一阵「咯咯」的、如同濒死野兽般的怪响,然后猛地喷出一口鲜血,染红了他笔挺的西装前襟。
他彻底崩溃了,不是痛哭流涕,而是那种连灵魂都被抽走、只剩下无尽虚空和毁灭性画面的、
彻底的崩溃。
他大吼著想要冲进去和田口淳之介同归于尽,但现场这么多警察显然不可能让他得逞,上杉宗雪听到的只有黑川议员的哭嚎声,他心中有点不是滋味。
法律的起源便是「同态复仇」,这点前文也已经说过了,这里就不再重复。
但是,同态复仇本质上是一种特别容易陷入死循环的行为。
比如,甲杀了乙的父亲;那么乙就有权杀死甲,为自己的父亲报仇这无论是古今中外,甚至就连帝皇还在小亚细亚以凡人之躯行走于凡世捕鱼的时候都是这么干的,这在部落时期是得到承认和提倡的。
但,甲的儿子看到自己父亲被杀,他是不是也有权对乙复仇?然后,乙的儿子是否也有权杀掉甲的儿子,完成同态复仇?
哦豁,一不小心,战争就开始了。
更何况,「同态复仇」非常难精确控制范围。比如乙杀甲时,甲的儿子出来抵抗,也被乙杀了那下次,甲的孙子是不是要杀乙家两人,才算同态复仇?
这下人人都血神勇士了!恐虐大胜利!
于是整个社会都意识到这样下去不行,为了打断这种「冤冤相报何时了」的轮回,法律的概念开始诞生,国家体制取代了民间的同态复仇,代替苦主要求杀人者偿命,由国家体制来承担「因果」取走凶手性命,个人是无法向国家复仇的(有极小概率的人能完成一些成果)。
就这样,国家体制通过法律阻止了同态复仇的「死循环」
然而当体制和法律建立的那一刻,「同态复仇」便失去了法理,法律规定,犯多大罪,受多大刑,刑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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