阁可是一道名菜,价值十万两呢,金贵得很,一般人真没机会品尝。
野外生存训练,其中就包括了烹饪。
毫不夸张的说,明军个个都是厨子,至于味道,就另说了。
......
先前逃跑的印地安人又回来了,他们听闻枪声时,就躲在不远处暗中观察。
然后,他们震惊的看着那群外来者,竟然能将一头巨熊杀掉?
在北镁州,熊类是最强陆地猛兽,力量足以撕碎野牛,被原住民视为“死神”。
一直以来,部落人被巨熊袭击致死的事情,时有发生,平均下来,每天都要死几个人。
而他们部落所在地,与熊类栖息地重合。
不是他们不想搬走,而是周边部落的竞争非常激烈,寸土寸金。
一旦离开此处,万一没有找到新的聚居地,想要回来是不可能的。
因为别的部落会马上占领了他们的地盘。
可如今,困扰他们多年的难题,居然被一群外来者给解决了?
他们哪能不惊喜?
明军正在分割巨熊尸体的时候,突然周围响起声音。
嗷呜——
宋康立即握住了枪,神色凝重。
不会吧?刚杀了一头熊,又来大虫?
其他明军同样停住了手中的动作,立即进入防御状态。
“嗷呜,嗷呜,嗷呜。”
令明军意外的是,出来的不是老虎,而是一群上身赤裸,下身简单围了块兽皮的土著,有男有女。
“放下枪,我过去跟他们聊一聊。”
在大明的军队中,规定将军主帅就应该身先士卒,而不是只会躲在后方指手画脚。
所以,宋康干什么事情都会亲力亲为。
一名头戴赤羽冠的男人举起双手,一边左右横跳,一边“嗷嗷叫”。
宋康满脸黑线,他不明白对方在干什么?
“难道,在向我们打招呼吗?”
念及至此,他也学着对方的动作与声音。
果然,头戴赤羽冠男人脸色一喜,他从对方的动作中看得出来,没有敌意。
这是他们部落特殊的礼仪,懂的人不必多说,不懂的人也不用说。
印地安人将宋康围住,左右横跳的拍着他的身子。
本来应该拍肩膀的,但是宋康太高了,拍不到。
宋康镇静下来,他入乡随俗,跟着这群土著一起舞蹈。
当他注意到,有名女子没有遮挡,动若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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