陈向东自然不知道,此时许大茂的烦恼,别说此时了,这种支楞不起来的烦恼,两辈子加起来也没感受到过。
这哥们儿不仅喜欢去乱搞,平时和傻柱打闹的时候,也经常被傻柱命中要害。
长此以往,别说是面对性格泼辣的娄小娥了,以后哪怕面对天仙,怕是也支楞不起来。
原剧中不是提到过吗,这哥们结婚三年了,都还没有孩子,其男人能力可见一斑。
陈向东在干爹家吃饱喝足后,十分满足地摸着肚子,回到自己家。
刚躺上床闭上眼,他这才像是突然意识到什么一般,猛然惊醒。
直拍大腿。
“怎么把这事给忘了?”
意识进入农场空间,此时此刻,昨天播种的小麦和玉米全都成熟。
陈向东意念一动,选择收获。农作物自然而然全都从庄稼上剥离而出,而被收割下来的庄稼也自行堆叠成一座草堆。
他又是意念一动,将草堆化为养分,补充到土里。
他看向自己收获到的粮食。
玉米粒粒饱满,小麦颗颗金黄。
他用意念估算了一下重量。
玉米有1000斤。小麦有800斤。
这样的收成,相较于如今的农业环境来讲,直接翻了5~10倍!
而且光看卖相,就知道属于是最为上等的那种粮食。
最为上等!5~10倍!并且还是一天一熟!
开心农场,恐怖如斯!
用意念剥离出一颗玉米,他将其拿到现实中,丢进嘴里尝了尝。
甘甜中带着一丝属于玉米植物的清香,以及其中充斥着属于玉米的淀粉浆。
不苦不涩,全是香甜。
可以说光是吃生的玉米粒,就能当水果来吃了。
陈向东可以保证,普通的玉米绝对不可能有这样的效果。能种出这么好的口感,他想来应该是灵泉水的功劳。
第2天一早,他舒舒服服起床。
昨晚秦淮茹并没有来敲他的门,而他也乐得如此。
天天来,容易腻的。
他先是开着自行车,去派出所给自行车上了钢印,随后开着车子驶出四九城。
他并没有一个明确的目的地,只是在这四九城周围的郊外闲逛。
至于为什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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