溧阳城。
天色向晚,霞光笼罩。
郡衙各司房中,结束一天公务的官吏陆续走出。
杜如年坐在自己的公案后,慢条斯理地收拾着散乱的卷宗,将毛笔在清水中涮净,挂在笔架上。
他年约四旬,面容清瘦,蓄着短须,穿着一身洗得有些发白的青色官服。
待一切都归置整齐,他才不紧不慢地站起身。
左手顺势拂过右边衣袖,袖中沉甸甸的物件入手,让他的眉头几不可察地舒展了一下。
触手微沉,约莫二十两上下。
杜如年嘴角抿起一丝笑意。
今日收获不错。
要知道,他这位八品巡检使,一年的俸银不过二百二十两。
袖中的二十两,已是他一个月的俸禄了。
至于这银子的来历,倒也寻常。
乃是溧阳县一位经营杂货的商户托人送来的茶水钱。
与专司刑名重案、缉捕要犯的提刑司不同,他所在的巡检司,更偏重于地方治安与秩序维护。
说得直白些,便是负责捉拿鸡鸣狗盗之徒,调解市井纠纷,于水陆要冲设卡盘查,维持最基本的治安。
当然,到了郡城这一级的巡检司,与那些需要直面百姓、在街巷田埂间奔走的县级巡检所已大不相同。
郡巡检司更多是承担对下辖五县巡检所的指导、督察,以及对各县上报治安案件的复核、备案之责。
寻常鸡鸣狗盗、贩夫走卒的口角,已很少需要他们直接插手。
今日这桩,便是一例。
溧阳县巡检所报上来一个案子,查获一名乡民以骡车装载,走村串巷,贩卖私盐。
量不大,但按律亦属违法。
这种事,可大可小。
往大了说,贩卖私盐,枷号流放亦不为过。
往小了说,货郎无知,以贩代销,罚没所得,小惩大诫。
那被拿住的乡民倒也伶俐,不知走了谁的门路,竟将关节通到了杜如年这里,送来银钱,只求能从轻发落。
杜如年收了银子,唤来经办书吏,只轻飘飘一句:“核查过了,所贩确为咸菜,夹杂官制粗盐,并非是私盐,且数量微小,以教化为主。”
于是,卷宗上私盐二字便被朱笔勾去,添上了咸菜,处罚也从杖八十改为了罚银五十两。
案子结了,上下安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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