秦朗早就让秦大丫把一只剥好的山獾子用冷水浸泡了起来。
这玩意儿太腥了,这年头又没有什么专门去腥味的调料,而冷水的浸泡恰好能去除腥味儿。
秦朗麻利的把泡好的山獾子从冷水里捞了出来,又小心的把它的脂肪层单独切了下来,存放好。
然后才开始剁成小块,很快就装满了整整一小盆。
这玩意儿要是放在现代可是妥妥的保护动,谁要是敢私自捕捉,倒卖,食用都是犯法的。
但是放在古代可不是,在古代这就是个祸害,偷庄稼的贼。
秦朗觉得自己也算是为民除害了。
这玩意儿秦朗也是第一次做,并没有什么经验。
他按照卤肉的程序,先是放入姜片进行焯水,然后撇出浮沫,捞出后又用温水冲洗干净。
第二步就是炒出糖色,热锅放少许油,然后加入冰糖,小火炒至枣红色冒小泡,又立马加入了开水防止糊锅。
秦朝一边在下面烧火一边啧啧两声说道:
“三哥,你这也太浪费了吧,炖个肉居然还要放糖,这糖多贵呀!”
秦朝这话说的不假,这年头糖和盐都是贵重品,可是比肉还要贵的
家里的这些糖还是秦朗卖卤煮火烧时剩下的。
秦朗笑着回道:“这一步叫着上色,这样炖出来的肉才能好看。
这做饭讲究一个色香味俱全,不能光吃着香,看着也要有食欲才行。”
秦朝忍不住撇了撇嘴,就他们家这条件还穷讲究什么?
以前卤肉也就算了,那毕竟是卖给别人的。
现在在自己家吃也要这么讲究,三哥这纯属就是败家啊。
不过不得不说三哥做的饭确实好吃,他能含泪吃上三大碗。
秦朗没再搭理他,把已经焯好水的肉放进了锅里。
然后又从自己那一堆宝贝药材中挑拣了一些香料。
八角,桂皮,香叶,花椒,小茴香,草果,白芷各放了一点。
然后又放了几个干辣椒。
因为家里小孩子多,秦朗不敢放太多,剩下的就是卤制了。
锅里卤着肉,还需要有主食。
秦朗本想做几个火烧的,但是想想家里最近经常吃火烧,换换口味也不错。
于是他决定贴几个饼子,可以浸泡的汤汁吃,这样既方便还简单。
最后又烧了半锅稀饭。
半个时辰后,一股浓郁的香味从秦朗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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