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紧不慢地说道:“其实,你的文笔本身没什么大问题。词汇量够了,句子也通顺。在新人作者里,算是不错了。但你的文笔有一个毛病——太小家子气。写霸道总裁,你就只盯着办公室那点事。场景打不开,人物也撑不起来。这就像让一个嗓子不错的歌手去唱儿歌。技巧是有的,但曲子的格局太小,发挥不出你的长处。”
夏秋荻听得入神,连连点头:“是是是!姐夫人长得帅,说什么都对,那姐夫觉得……我适合写什么?”
“你的文笔细腻但不失力道,适合写场面宏大、世界观设定丰富的小说。”林向东看着她,语气笃定,“比如……仙侠玄幻一类。”
夏秋荻愣了一下,有些迟疑:“仙侠玄幻?这……我从没写过啊,甚至连看都很少看……”
“没写过不要紧,没看过也不要紧。因为我可以让你一书成神,一战成名,成为启点的传奇作家。”林向东的语气轻描淡写,像是在说一件微不足道的小事。
这话,要是放在以前,夏秋荻肯定会嗤之以鼻。
啥?
啥玩意?
一书成神?
真当大神是路边的大白菜呢,想捡就捡?
可现在,她却信了。
亲眼看过《将夜》的牛批成绩,又深深体验过被林向东当众打脸的滋味,夏秋荻对这个男人的能力,已佩服得五体投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