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说后悔,甚至到了现在,即便肉眼可见地能预料未来家中那一大团乱糟糟的事情,公孙鄞的唇角,依然还是会不自觉地勾起。
人在某一刻,总要相信某些直觉,就比如,找媳妇这事情——
手慢无。
总觉得,那一刻,如果自己没有伸出那只手,两人之间的缘分,不说到此为止,恐怕也是如那水中的圆月,可望而不可及了吧。
如今,谢征方才的提问一出,公孙鄞不由又回忆起了当时的场景。这般细细回忆一番之后,甚至都有些自豪自己当时的果敢。
心底骤然氤氲而起的,满是开心、愉悦……
他看阳光灿烂,雪满枝头,花开正好。
就连看着想要阻止他的谢征,都觉得顺眼可爱。
他要有媳妇了,就让让某些成年无妻的旷夫吧!
“谢兄,”甚至,在最后,他郑重地拍了拍他强扯过来的谢征的手,诚恳地说了三个字,“多谢了!”
谢征:??
有些人,冷冰冰的嘴里,总爱说些气死人的话。
尤其是,某人之前阐述他与今歌缘分经历的那一段话语,那一段诚恳地多谢自己的话语,更是让谢征气到内伤。
他额角的青筋直蹦,只觉此人一直在挑衅。
那些话语,就像是炫耀般的无形剑戟,每一句,都精准地砍到了谢征的要害之上。谢征过往征战沙场这么些年,都从未遇到过哪个敌人,能做到像公孙鄞这般的精准打击。
他每说一句,谢征手中的拄拐便捏紧一分,每谢一回,谢征的脸便更黑一度。
谢征心底的怒火翻涌,嘴角几次蠕动,想要打断,想要怒喝,想要……
总之,这些话语,他一个字也不想听。
他现在只觉得,公孙鄞伸过来喋喋不休时的脖子很长,若是他手中现在有一把大刀,也很适合砍过去。冬日里的风雪厚重,白白的一层,如棉花般,盖在家家户户的屋顶上、田地里、山野间。好看是好看,就是颜色太白太素净,有些凄美,适合来点艳色的血花点缀。
可转头一想,毕竟也是多年的兄弟了,若是真的直接将人砍了,未免太过血腥,若是不小心吓到家中人,便不好了。还是,
打断腿吧!
等人出了这个家门,先打断一只腿,再随意找个山沟沟扔出去。
这样,就很好了。
谢征的视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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