接下来去的,是紧邻这片田地的一处,虽然总得有四百多亩,但却分成了五片,地块分布零散。
穿插在别家田地与村落之间,巡查起来同样耗时费力,难以形成有效的整体管理。
一连数日,陈立带着守恒与几名长工早出晚归,奔波于四个村庄之间。
巡查完毕后,陈立的脸色越发凝重。
除去灵溪外的这三千四百五十亩田,委实太过分散了。
如果还像现在这般管理模式,每日从灵溪派遣长工前往耕作,效率之低,耗费之大,将远超想象。
不仅大量宝贵的时间浪费在路途之上,对田地的监管也几乎鞭长莫及。一旦遇到天灾人祸,根本无法及时应对。
陈立默默盘算着应对之策。
摆在面前的,无非两条路。
其一,将灵溪外的田亩,全部租赁给佃户。
此法省心省力,坐收租金即可,天灾风险大多由佃户承担。
但弊端同样明显,租金收益固定且相对较低。
灵溪的田租一般都是每年一石粮,按寻常年份计算,便换成了银两,每亩一两的银子。
刨除王家的八百五十亩,剩余三千四百多亩良田,每年也就三千四百多两银子。
这样的收益,实在太低了,完全达不到陈立的预期。
更何况,这还是在佃户意愿按时交租的份上。
陈立虽挂着保长的名,但并无实际管制权,对拖欠的,尤其是恶意拖欠的租金无太多处理的方法。
当包租公,似乎并不可取。
其二,便是购买家奴,充作各处田庄的管事了。
此法倒是能杜绝租赁的弊端,收益也尽归自己家左右。
桑田亩产多少,现在还难以估计,但按照种稻来算,每亩只需稳定在五到六石粮,那刨除各种开支,每亩的净收益也在二两以上。
当然,弊端同样明显。
之前田产集中在灵溪,只需每日田间转上一圈,长工、帮闲是否偷懒,一目了然。
可距离一远,管理若跟不上,远离主家视线之处,会生出何等事端,实在难以预料。
除此之外,还有一个需要考虑的。
新田入手,根基未稳,首要之事,便是让这四方乡邻都清楚,这些田地,姓陈。
必须用绝对掌控的方式,在初期便树立起陈家的威
本章未完,请点击下一页继续阅读!